5月18日下午,东南大学第一百三十三期“温锐法学大讲堂”之法学名家论坛暨第十三期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二十周年院庆系列讲座在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四楼会议室举行。南京大学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院长、教授彭岳以“国际经济法与中国涉外法治的三层结构解析”为题作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副院长冀洋主持,易波副教授、张越副教授担任与谈人,学院众多师生参会交流。

彭岳教授以结构主义方法论为切入点,指出传统国际经济法以新自由主义为基石,伴随国际秩序深刻调整陷入生存危机,中国涉外法治顺势兴起。他首先系统阐释传统国际经济法的三层结构。溯源John H. Jackson的经典理论,传统国际经济法呈现金字塔结构,核心目标是降低企业合规成本。底层聚焦平等主体间的跨境商事交易,涵盖国际货物买卖、运输保险、支付结算等,以CISG、UCP600等统一规则为代表,旨在统一交易规范、减少法律冲突。中层为主权国家对跨境经济活动的管制,包括关税与贸易管制、外商投资管理、外汇监管、反垄断、出口管制等,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。顶层通过国际条约、国际组织对国家管制行为进行再规制,约束主权滥用、避免不合理抬高企业合规成本,确立非歧视、透明度、贸易自由化等原则,维护开放稳定的全球经济秩序。
随后,彭岳教授解读中国涉外法治的三层结构。他指出,中国涉外法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,是立足中国主体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法治方案。底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,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,实施《外商投资法》,强化知识产权保护,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。中层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应对外部干涉与单边制裁,构建防御与进攻双重体系,对外反制长臂管辖与单边制裁,对内强化国家安全审查、数据安全监管、反垄断域外适用,出台《反外国制裁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等。顶层从规则接受者转向规则塑造者,推动RCEP实施与WTO改革,深化“一带一路”法治合作,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。
在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时,彭岳教授强调,传统国际经济法以匿名主体、形式平等为基础,核心是降低企业合规成本,提供全球公共产品;而中国涉外法治具有鲜明主体意识,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引领,优先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,实现从被动融入到主动塑造的战略转变。最后,他聚焦大国竞争下的企业合规困境,结合TikTok、华为、中兴等案例指出,当前中美欧单边规则冲突加剧,大国竞争升级为法律战,企业陷入双向合规两难境地,传统国际经济法争端解决机制失效。他提出组织隔离、合规缓冲、改革突破、联盟合作四类应对策略,并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必须政治立场坚定、专业能力过硬,方能应对大国法律博弈新挑战。

在与谈环节,易波副教授、张越副教授对彭岳教授的讲座内容给予高度评价。易波副教授以“交易、规制、协调”三个关键词精准概括了讲座的核心逻辑,高度肯定讲座厘清了传统国际经济法与涉外法治的底层逻辑转换,认为其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高度。张越副教授指出,讲座突破了规则至上的单一思维,从结构主义视角深刻揭示了涉外法治的关系本质与价值内核,不仅回应了国家安全、企业合规等现实问题,也进一步明确了涉外法治人才的时代价值。


互动交流环节,现场师生围绕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应对、涉外法治域外适用与多边主义协调等问题向彭岳教授请教。彭岳教授逐一回应,指出应对单边规则重塑可结合立法博弈、主权保护等维度发力;中国涉外法治应统筹国家利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,实现规则守正与创新统一。


讲座最后,冀洋副院长向彭岳教授表达了诚挚感谢。他表示,本场讲座体系严谨、案例丰富、观点鲜明,系统解构了国际经济法与涉外法治的三层逻辑,深刻揭示大国竞争背景下法治转型的核心要义,为我院师生开展研究、学习实践提供重要指引。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。

文字:张涵
摄影:王丁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