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3日下午,东南大学第一百三十一期“温锐法学大讲堂”之法学名家论坛暨第十一期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二十周年院庆系列讲座在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四楼会议室举行。本次讲座也是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与江苏省社科院历史所合办的“医疗、法律与人文”系列讲座第一讲。南京大学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教授、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张仁善以“关注法律史样态的非官方叙述”为题作专题讲座。讲座由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茆巍教授主持,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、法学所所长钱宁锋,南京工业大学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教授李凤鸣,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副教授苗泽一担任与谈人,省社科院历史所所长张慧卿、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徐奕斐,及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老师郑颖慧、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其它师生等一并作有参会交流。

讲座伊始,张仁善教授介绍了当前法律史研究领域的两种主要路径,即“法学的法律史”与“历史的法律史”。前者侧重规范研究,后者更注重功能效应与历史背景。他认为二者无需过度争论,而自己选择以“法律社会史”为切入点,从社会视角探究法律制度的实际运行与历史效应。他形象地指出,这如同关注“100元大钞的实际购买力”而非仅研究其面值,核心在于挖掘法律判决背后的逻辑及其产生的长远影响,聚焦法律在历史长河中的线性作用,而非局限于孤立的点或面。
随后,张仁善教授重点围绕非官方史料中的笔记与日记展开论述。他指出,广义的笔记涵盖笔记与笔记小说,其起源可追溯至汉魏,兴盛于盛唐,至明清尤盛,内容庞杂却蕴含极高的学术价值。笔记不仅能记录见闻、反映社会历史与作者态度,还具备阅读鉴赏与考定功能,能有效补充官方史料的不足。他列举了清代康熙至道光年间的多部重要笔记,如叶梦珠《阅世编》、王士祯《池北偶谈》、薛福成《庸庵笔记》等,并特别强调,晚清民国时期因文字狱逐渐消解,杂文笔记大量涌现,成为研究当时法律状况的重要素材。他还分享了自己多年搜集史料的经历,提及《清稗类钞》(含诉讼类专册)、山西古籍《民国笔记掌故小说》等史料丛书的价值,也指出部分史料存在引用无出处的缺憾。在日记类史料方面,张仁善教授将其分为法律人日记与非法律人日记两类。他特别提醒,阅读日记需关注作者身份、时代背景与态度,区分严谨记录与八卦传闻,避免史料误用。
张仁善教授进一步通过具体案例,展现非官方史料对法律史研究的补充意义。例如,张集馨在《道咸宦海见闻录》中记载四川州县卡房情形:“卡房最为惨酷,大县卡房恒羁禁数百人”;傅崇矩《成都通览》也提到“大监人犯,日皆温饱,卡中人犯,无不冻馁”。这些记载从非官方视角还原了法律实践的真实样态。他强调,研究法律史需注重“点、面、片、线”结合,关注法律制度的纵向演变与人物、案件、逸闻的横向关联,并通过六个维度(时间度、空间度、实质度、人物度、效应度、关联度)比对官方与非官方史料,以老吏断狱般的敏锐与严谨,从杂散史料中沙里淘金。

在与谈环节,钱宁锋所长、李凤鸣教授、苗泽一副教授对张仁善教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。钱宁锋所长指出,讲座选题新颖、实用,为有志于从事法律史研究的同学指明了研究方法与方向。他认为,法律史需要长期、系统的钻研,才能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筛选出真正值得研究的文献,并准确把握其内涵。李凤鸣教授则强调,小说作为历史故事的载体,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与魅力,也是法律史研究的重要材料,有助于人们不断澄清历史误区。苗泽一教授指出,法律史学习对于理解现代法律制度具有独特意义,应当以史为鉴,通过考察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变迁,反思现代法律制度的不足。



讲座最后,茆巍教授向张仁善教授表达了诚挚感谢。他总结指出,本场讲座不仅系统梳理了笔记、日记等非官方史料的价值与运用方法,更通过大量鲜活案例与个人治学经验,展现了法律社会史研究的独特魅力;三位与谈人的分享则从不同研究视角出发,进一步拓展了讲座主题的深度与广度。整场讲座内容扎实、视野开阔,为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师生提供了一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盛宴。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。

文字:喻泉腾
摄影:张梦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