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3日下午,东南大学第一百三十二期“温锐法学大讲堂”之法学名家论坛暨第十二期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二十周年院庆系列讲座在九龙湖校区综合楼(新文科大楼)310会议室举行。北京大学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教授王新以“新时代惩治洗钱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”为题作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教授欧阳本祺主持,学院众多师生参会交流。

讲座伊始,王新教授从我国反洗钱认知的“三级跳”历程切入,揭示洗钱罪从“金融机构专属职责”到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核心举措”的定位转变。他指出,1997年刑法首次确立洗钱罪时,其上游犯罪仅聚焦毒品、走私等少数类型,早期司法实践中1997年至2006年十年间呈现“小众罪名”特征。而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,反洗钱被提升至国家安全战略高度,尤其是2017年中央深改委将 “三反”(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、反逃税)机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后,洗钱罪的惩治正式进入新时代,2020年更成为洗钱罪司法数据指数型增长的元年。

王新教授在理论层面上重点剖析了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中“自洗钱入罪”的重大突破与争议。他通过对比修法前后条文差异,指出此前洗钱罪以“明知+协助”为核心的帮助犯结构,将自洗钱排除在规制范围外;而修法后删除“明知”“协助”等表述,通过“立法微创手术”破解了事后不可罚理论的障碍,使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得以单独定罪。他特别强调,这一修改不仅回应了国际反洗钱标准,更解决了司法实践中“主观明知证明难”的痛点,极大提升了打击效率。在实务层面,王新教授结合2024年8月两高出台的洗钱罪司法解释,深入解读司法认定中的关键问题,阐述了洗钱手段的认定、入罪门槛与量刑标准、罚金刑的设置等。在国际治理维度,王新教授详细介绍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(FATF)的评估机制对我国洗钱罪立法与司法的影响。在互动交流环节,现场师生就洗钱的对象、洗钱的明知问题、自洗钱与上游犯罪的罪数关系等问题向王新教授请教,王新教授一一耐心解答。

讲座最后,欧阳本祺教授对王新教授的分享致以诚挚感谢。他总结指出,本场讲座从历史演进、理论突破、实务操作到国际治理,全面勾勒了新时代洗钱罪惩治的完整图景,不仅解答了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实施后的诸多争议问题,更启发师生从刑事一体化视角理解反洗钱工作:既要立足刑法教义学精准适用法律,也要结合国家治理、国际合作等宏观背景思考制度完善。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。

摄影:潘晨荣
文字:唐雪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