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8日下午,最高人民检察院“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”暨检察学专题系列课程第十一讲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模拟法庭报告厅顺利举行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、一级高级检察官张建忠以“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”为主题进行授课。讲座由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教授、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研究基地主任欧阳本祺主持,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7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。

讲座伊始,欧阳本祺教授对张建忠厅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,并简要介绍了其曾指导办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,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实战智慧。


在主讲环节,张建忠首先从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切入,详细阐述了重大犯罪检察厅的定位、功能及办案宗旨,由此引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证明思路。他强调,构建科学、严密的刑事指控体系,关键在于确保证据质量,每一份证据都必须经得起严谨推敲。他进一步梳理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类型,同时指出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如工作说明、价格认定书、事故调查报告等难以严格归类的衍生证据,但实务中往往予以认可。这种法律条文与操作现实之间的张力,既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,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积累的智慧与经验。
在阐述证据证明标准时,他重点解读了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法定标准。回顾了该标准的历史演变,指出1996年修法时相关表述仍不够明确,直至2012年才通过“事实有证据证明”“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”“排除合理怀疑”三项要求予以固化。他特别强调,“排除合理怀疑”等标准必须结合具体案件情境加以理解和适用,而非机械套用。
围绕证据链的构建,他提出了五个基本要素:动机、时间、地点、行为、结果,指出这些要素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把握和补充完善。例如,在时间要素的判断上,法医可通过检测尸体温度来推断死亡时间,任何违背生理规律的证据都不具备真实性。他还通过浙江舟山特大杀人案、杭州杀妻案、章莹颖被害案、上海许某投毒杀人案等多个典型案例,针对翻供、零口供、证据瑕疵、间接证据、无尸命案等情形进行深入剖析,帮助同学们理解抽象规则在真实案件中的运用。例如,在无尸案件的处理中,必须穷尽一切手段证明被害人已无生命迹象,包括DNA比对、血迹分析、通讯记录调取、亲属证言印证等,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。
在互动交流环节,现场同学围绕职业敏感度的培养与塑造、证据审查中的疑点判断等问题踊跃提问,张建忠一一耐心解答,并强调一切推理都必须符合逻辑与生活经验,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。


讲座最后,欧阳本祺教授再次向张建忠厅长表示感谢。他指出,整场讲座内容详实、逻辑严密,牢牢把握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办案原则,既有实践高度,又具理论深度,让在场师生深受启发。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。
文字:喻泉腾
摄影:王丁玎